各乡镇(街道)、县直和驻桃副科级以上单位关工委:

  在省、市、县关工委成立 35 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增强服务青少年、奋进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重视发挥五老作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不断开创关心下一代事业新局面,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关工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关心下一代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一)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名额 10个)

  (二)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名额 10个)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从各级各单位关工委中评选;先进个人从各级关工委班子成员、“五老”人员和工作人员(含兼职人员)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 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 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 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 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组 织指导和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精心开展党史国史学习教育、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促进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特别是隔代家庭教育等方面,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努力为青少年办好事、实事, 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

  3.五老队伍稳定,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学校、家庭、 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完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4.坚持党建带关建,“四纳入、四同步、四到位”的领导体制 和工作机制健全,模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相关部门配合联

  动,效果显著,得到党委政府肯定,受到青少年广泛欢迎,在 本地区、本系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二)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自觉在思 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长期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品德高尚、社会形象好、遵纪 守法,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党组织和广大群众 认可度高。

  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在加强青少年 思想道德建设、讲好党史国史故事、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促 进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特别是隔代家庭教育等方面出实招、 有作为、成效显著。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 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推荐单位要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充分酝酿, 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把关,多方听取意见。

  (三)县关工委对各地各单位推荐参评对象资料进行审核 后确定拟考察范围,并在考察、研究的基础上对拟表彰对象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四)重阳节期间,将结合相关会议对公示合格的拟表彰 对象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全面覆盖,确保广泛参评。先进集体的推荐要确保全覆盖,并倾斜工作一线,各乡镇(街道)、县直及驻桃副 科级以上单位关工委在推荐中要充分考虑村(社区)、学校、 企业关工委的推荐评选;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兼顾重视、支持关工委工作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在职干部和关工委工作人员。

  (二)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坚持好中选优,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每个乡镇(街道)、县直及驻桃副科级以上单位关工委可推荐 1-2 个对象参评,并认真填好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1、2)。先进集体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 800 字以内,先进个人控制在 500 字以内。纸质档以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关工委公章,于 9 月 15 日前报送电子档及纸质档评选材料。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周密组织,严格筛选。县关工委负责对全县评选

  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老干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原则、规范操作,把推荐评选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舆论和社会环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县委组织部老干办(黄花西路 004 号原桃源卫校院内)

  联 系 人:邵 扬

  联系电话:18163641987

  电子邮箱:tylgj6622460@163.com

  附件下载:

1. 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 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桃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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